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在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要与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对一”结对认亲,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真心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要与代表联组、代表小组活动紧密结合,利用选民接待日等形式走进社区,联系群众,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开展活动。要求各位代表如实填写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记录本,详细记录活动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和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调研,定期与不定期对代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