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新平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根据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意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