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12月6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王凝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周晓锋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阮璐同志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周晟宇同志为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常江华同志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李香润同志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卢敏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唐楠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悦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卫杨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陆洋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峰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韩璟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蔡联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免去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朋坤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化豫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任命严斌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杰磊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睿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任命胡颖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任命潘涛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任命李姝岩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黎剑同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新远同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张兆林同志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李岩同志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