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修改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由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